在 Linux 中,删除指定文件夹及其下面所有文件(包括子文件夹和文件),核心命令是 rm -rf,具体用法如下:
文章目录
- 基本语法
- 参数说明
- 使用示例
- 重要注意事项
基本语法
rm -rf 目标文件夹路径
参数说明
- -r(全称 –recursive):递归删除,用于删除文件夹及其所有子内容。
- -f(全称 –force):强制删除,忽略不存在的文件,且不会弹出删除确认提示。
使用示例
删除当前目录下的目标文件夹 假设要删除当前目录下的 test_dir 文件夹:
rm -rf test_dir
删除指定绝对路径的文件夹 假设要删除 /home/user/temp 文件夹:
rm -rf /home/user/temp
删除多个文件夹 可以同时删除多个目标文件夹,用空格分隔:
rm -rf dir1 dir2 /path/to/dir3
重要注意事项
- 避免误删系统关键目录,比如绝对不要执行 rm -rf /(会删除根目录所有文件,导致系统崩溃)。
rm -rf temp_*




